nicole66
银子 11927 股份 3480 学历 中专1年级 民职 村民 职务 营长 注册2006-12-19 14:3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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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手续公告
根据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自2008年10月15日起至12月19日止,办理2009年度老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(续)保缴费手续;2008年12月1日起至12月19日止,办理2009年度非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(续)保缴费手续,逾期者一律不再办理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参(续)保条件和对象 1、已参加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; 2、已参加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人员; 3、原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,但未办理2008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。 二、缴费标准 老年居民每人缴纳400元,政府补贴每人500元;非从业人员每人缴纳900元。其中持有有效期内《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》、二级及以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城镇居民和城镇“三无”人员免缴。 三、参(续)保所需资料 1、续保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,请携带本人《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》或市民卡。 2、其他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原件和复印件)和一寸近照一张。 3、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人员,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。 四、参(续)保办理地点 市区各街道(乡、镇)劳动保障站和市、区医保经办机构。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咨询热线:87612333
 流斑 - 兼《社会生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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